关于本网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2026-07-08 20:03:51

网站编辑以及会员等网络从事人员🕣📸:
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促进健康有序发展🧜🏻♂️,关于贯彻结合6月1日实施的本网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“十条禁令”。

要求网站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🧗🏿♂️,无条件执行🌧,十条禁令凡是关于贯彻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除名,并内部通报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本网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

附😝:“十条禁令”

一🎅🏼👦🏻、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工作
二、严禁违反工作制度
三、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
四👩🏻🦽➡️✵、严禁首发新闻类、执行知监督类稿件
五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🧹、关于贯彻调查
六、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
七、严禁悬挂新闻、记者类车牌
八、严禁违规办理工作证件
九🫄🏽、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
十🙎、严禁损害单位形象
再次声明:贴吧🤏🏿、论坛、微博、微信里面的监督类稿件不能转载👷🏿!🙋♀️!🧝🏽♀️!




